今天和同學聚餐完就唱歌去了
很不管別人怎麼看的一路喊完那些唱出我心的那些歌兒
一邊唱著那些歌 一邊想念的我親愛的朋友們
那個時候,你們都在幹嘛?
曾經我們也這樣撕心裂肺的叫喊著心底的故事
這幾天都在追TVB的 “天與地” 一整個就是我的菜啊
好久好久,我沒有那麼瘋狂的愛上一部戲了 上一部好像是光陰的故事吧
“天與地”裡真的有好多好多熟悉的畫面
那種一起胡鬧的日子 和那些我愛的歌
每一次聽他們唱beyond的“不再猶豫” 我都很激動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wooooo~ 我有我心底故事!”
然後今天恬不知恥的在同學面前硬是唱完了“軋車”,“死了都要愛”,“算你狠”,“失戀無罪”
搖滾,就是做自己不是嗎
其實我覺得很多人誤會了搖滾的意思
搖滾其實不是所謂的大大聲的電音吉他加莫名其妙的鼓聲
我以前是那樣以為的 總是覺得搖滾很煩
一直到慢慢長大了 知道五月天了 才真切地了解到
為什麼要愛搖滾的人都說,搖滾是一種精神
現在的我也常常這樣說 是啊 一旦你獻身搖滾 那可是一輩子的
搖滾,不是煙熏妝,不是黑皮衣,不是鉚釘,不是長髮披肩,都不是
搖滾,是鼓勵你做自己 所以你看那些人畫起了誇張的煙熏妝
男生留起了豪邁的長髮,大家穿起了自己喜歡的東西,
即使在別人眼中,他們是一團糟
但只要給他們一個耳機,他們就可以大聲的對世界吼出他們的意見
常常聽人家說,搖滾就是叛逆
不是。搖滾的人不一定叛逆,那取決於他周圍的人。
一個貫徹搖滾精神的人,他是真誠的。他不會對自己撒謊,所以當你因為不能接受他而把它歸納為叛逆的時候,搖滾的人不愛解釋。因為,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那些不了解搖滾的人,請你好好的去挑一首歌,然後認真地聽。把字裡行間的的情緒都聽出來。你無法明白為什麼我們在那些演唱會中又唱又跳嗎?因為,那些歌真正唱出了我們心裡那些剪不斷理還亂的情緒。
你去聽那些歌,去讀那些歌詞,去聽那個音樂怎麼高低起伏。
我希望這樣,你可以發現那些你不曾發現的........東西
有人問我,“你不覺得所謂的搖滾有點過於提倡虛幻的夢想嗎?”
我不置可否。你可以這麼講。
我貫徹搖滾的精神,但搖滾沒有教我反駁和我不一樣的人
反之,搖滾教會我怎麼去包容別人
搖滾教會我,每個人都在艱難的戰鬥著,所以我們盡可能的對其他人微笑
因為每一個微笑,都是最窩心的鼓勵
也許我這樣談搖滾很膚淺,但這就是搖滾在我心中的樣子
我覺得,搖滾真的教會我去尊重別人
教會我 “人各有志” 這一個部分
是啊,也許搖滾本來就沒有固定的形狀
因為搖滾本身就是要做自己
而這世界上不會有兩個相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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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和新室友處於蠻不錯的狀態
畢竟小我好幾歲,所以我真的把他們當妹妹
剛剛很興奮的帶他們遊車河
去走那一些以前學姐帶我們走過的地方
多久了 很久了吧
那些地方,有的已不復存在 有的還屹立不倒
那些地方的回憶 那麼多
當我站在同樣的地方,那片天空看起來那麼的相同
但在我身邊的人已經走馬燈似的換了好幾遍
曾經我好傻好天真 做著那些遙不可及的夢
現在我好像沒差多少 4年了 我也不曉得我變了多少
今天在班上和朋友互送了聖誕禮物,還吃了朋友做的甜品
教授很讚歎地說我們真的很會享受生活
呃呵呵 我也是這麼覺得
最近常常聽人家說我看起來傻傻的
幹 這一點都不值得驕傲
怎麼大家都說我傻傻的 噢 老虎不發威 你當我hello kitty 啊
誒誒誒 我只是盡可能讓自己的殺傷力減至最低!
真正的高手都潛伏在人群裡,因為人群是最好的屏護!
沒有看過二十世紀少年嗎?
裡面說的,“如果真的戰鬥不下去,那就逃跑吧!但請一定要活著”
我覺得這句話很對,只要活著,問題就可以解決!
(聽聽看,如果可以,去看這3部戲)
我從來就不覺得逃命是什麼值得羞恥的事情
我記得“烈日當空”裡那個男的在他的朋友去劈友出事後跑掉了
一開始,我也覺得他很孬
後來他那句話說對了
他說,“你們被抓,頂多關進感化院,我21歲了,我要坐牢的”
是啊 我覺得這句話很對
每個人,都應該盡全力去保護自己
以前聽過一句話:活下去!像狗一樣的活下去。
嗯。真的。
就像搖滾的精神
即使大家都不了解你,你還是必須秉持自己的價值觀
不論它是對還是錯 因為只有這樣 只是後來發現你是錯的 你也不會後悔
像木村阿公說的,“好像用生命,換回了答案”
“天與地”裡頭有這麼一段:
到了今时今日,依然会有人问我,何谓Rock & Roll的精神.这个问题,我答了三十几年.回想起来,来来去去
這個世界有好多好多的意見 好多
你沒有必要接受全部的
真的 如果不擅長模仿 那就做自己
只有當你是你自己,別人沒有資格批判你
因為沒有人比你更懂你自己
只要曾經為自己戰鬥過
那一種充斥著滿足感的筋疲力盡 真的 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