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到附近的书店买了三本书,顺便打听兼职
主要是因为要买书,因为一早起来发现林青霞的《窗里窗外》剩下寥寥数页
那还是好几个月前就买的书,居然拖到现在才看完
我很喜欢买书,很喜欢很喜欢,跟喜欢吃东西一样喜欢。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
我看我堂弟特别喜欢玩具模型,
我也记得我哥哥以前特别喜欢收集足球员的球衣,
我的三姐很喜欢买护肤品,二姐喜欢买家居用品,大姐喜欢买吃的,
我妈妈喜欢买保养品,买的不多,但却是她唯一会想要买的东西,
我阿嬤喜欢买家电,家里的电饭锅比家人还要多,
我爸爸......我爸爸喜欢把车送去维修
而我,喜欢买书,和吃东西。
这里说的喜欢,是潜意识乃至意识的一种喜欢
也可以是你说不出个所以然,却就是戒不掉的习惯
我很喜欢吃东西,因为吃到好吃的东西,那种幸福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那个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嘴里,甚至五脏六腑都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那人竟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像好不容易见着了分别已久的故人,也像遇见了命中注定的人那样欣喜
而这后面还有把食物吞下去的满足感
吃东西之于我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呵。甘那勒讲邪教一样。
说买书,说买书。
我是从17岁考完SPM等成绩到学院开学的那阵子才开始看书的
那一段时间,我从学校的散文集入门,然后再到第一次自己买书
还要是课业以外的,课外读物
买的书是藤井树的寂寞之歌和从开始到现在,还有九把刀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嗯,这件事我就是无法忘记,永永远远都记得我买了这三本
而且一开始还很不屑的把九把刀晾到一旁,先是津津有味,自以为文艺的看了藤井树
而再一次踏入那家书店的我,却一口气买了六本九把刀
一直到现在,有人问起我为什么会开始看九把刀,我都津津乐道的重复着
因为,这是我最能体现“缘分”的时候
毕竟在那之前的我一直都不是爱看书的人,连学校课本都没翻两番
谁知道就那样的一次过后,我变成一个那么爱看书的我
变成一个,可以为了卖书牺牲掉衣服鞋子包包的我
在那次之后,我买了好多好多书
我常常梦想的,是在好多年以后,我坐在我自己家的客厅
客厅里有一套还不错的音响,和一个还不错的电视机
沙发是那种软软的材质,地上放着两个豆袋椅,
房子的构造不是典型的白色窗帘白色瓷砖白色的一切
而是很实在的木质形态,甚至有一点小桥流水的禅味
而客厅的重点,就是沙发的后方将是一个足以媲美图书馆的书架子
上面慢慢的都是这些年来我买的那些书
差不多是这样:
(这是好久以前的电影“干材烈火”的剧照,那时候开始,我就有这样的梦了)
总觉得,家里有一个像样的书柜是很快乐的
深深的,那么觉着
今天买的书,其中一本是刘若英的《我的不完美》
买完书回到家,我才悻悻然的把林青霞的窗里窗外好整以暇的看完
我就是那种,会因为害怕看完一本书后的空虚,而勉强把书看得特别慢的人
所以我都尽量确保自己的书是一本接着一本,而不是一本之后就断了,洒落一地空虚
就是因为这样吧,我的那些书平均都看过好几遍
最夸张的就是我那一本本的九把刀,除了猎命师传奇,我平均看了3-5遍以上
这是我的记录,一直不刻意就能够轻易保持的记录
以前,我跟人家说我看九把刀的小说看了好多遍,
但每每都会在同样的地方哭得不能自己,屡试不爽
得到的,通常是大家怀疑的眼神,有的甚至觉得我夸大其词
后来,表姐受不了我的沉迷,她也去买了本九把刀来看
然后,她明白了
当我说,每一次读到等一个人咖啡里思萤骑着野狼寻找阿拓的那一段
尤其到了思萤隐约听到海堤烟火的那一段,那般的激动,都会紧紧巴着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相信,每一个人都在等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试过,那样硬生生地错过时所感受到的微弱奇迹
还有另一本是《狼嚎》
狼嚎这一个故事,我哭的不任何一本都要惨
我还记得第一次读狼嚎的时候,前面欧拉大战希特勒那段真的让我昏昏欲睡
我以为我找到我不喜欢的九把刀了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
当海门发现自己并不是欧拉的后代的时候我哭的肝肠寸断
当狄米特的手穿过山王,山王虚弱的说出最后一段话,我涕泪纵横
当海门和崔斯塔拉着狄米特跑到河边,海门大声的回说他不是大人,他是小孩,我必须把书放下,让自己安静的哭了好久
我可以拿着这一个个故事,看着封面就开始为书里的情节而情绪起伏
是从那个时候起的吧,我开始变成很爱哭的人,看书哭,看电影哭,听歌也哭
算是,我情绪的出口吧?
这一次看窗里窗外,我不说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不是写的好不好的问题,这本来就是林青霞的随笔感想
但我很享受着林青霞写的那些生活里很细腻的画面
读这本书,我发现原来大明星如她,其实和我们老百姓没什么两样
大家都要工作,都会有情感上的问题,都有自己必须独立完成的生活功课
而我也觉得,是不是那些所谓上一辈的明星艺人比较简单?单纯?
相较之下,我们的年代,科技泛滥,明星的外表因此被精益求精
把明星和老百姓用一个排场划开
做音乐,拍戏,做节目,这些都是一份工作
作为一份工作,那么工作的人就必须尊重自己的工作
总是觉得现在的娱乐圈正呈现一种青黄不接的状态
跟我同一辈的艺人有很多都过于尊重外表
好像长得顺眼还不够,一个两个还把自己好好的外表东改西改
我不喜欢这样。
那天突然听到姚苏蓉的歌,我觉得以前的大家好简单
唱歌的,就专心把歌唱好
拍戏的,就专心把戏拍好
反观现在,唱歌的销量不好跑去演戏,演戏的演不成还能去主持
以前当艺人,是为了表演
现在当艺人,是为了成名
悲哀啊
我本来想说说刘若英的《我的不完美》的
现在可好,那么严重的离题以后,我还被勾起了重读狼嚎的欲望
哦刘若英,咱们的缘分需要再等等
因为爱看书,所以习惯了包包里总要有一本书
即使有了随时可以上网的手机,还有很多游戏的Ipod
还是坚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