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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all so alike yet we are totally different.
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Wednesday 7 December 2011

我想要,”活著“的感覺,和”活過“的甘心

想說還是說點什麼好了

記事:
今天宿舍來了室友。是之前就宿舍的屋友。人長得好看,也很愛笑。還幫我把東西整整齊齊的疊在我的房裡。呵。歹勢。李佳恩,你又有室友了。恭喜。

記憶:
今天下午和親菇聊了一陣。邊複習着明天的小考,邊感嘆着所謂的友誼這檔事。我說我很感謝我有她。之前聽朋友提起他沒有所謂的自己的組群,也看到另一個朋友幾乎空白的中學生涯,我突然很驚訝的發現,原來不是每個人都有所謂的好朋友的。我很感激上天給了我好朋友,他們真的很重要。這世界上,我有些事情對家人難以啟齒,但對於好朋友我卻可以侃侃而談。我會快崩潰的時候,我可以找他們邊哭邊罵邊詛咒。不管我哭得多慘,至少我知道我有真心的朋友,在靜靜的陪我走過這段波濤洶湧的情緒起伏。我很常哭,看戲哭,看書哭,聽歌也哭。但是我崩潰似的大哭,算很少,每次我媽意外發現都會整個震驚。但是現在的有,心裡頭像刮著大雨前的大風。一股氣兒硬是在我心頭上盤旋不散,我一直深呼吸,但是心裡頭還是慢慢的浮現一道坎兒。這道坎兒,我猜,是我的想念吧!我真的想念我的朋友們,不論他們散在這個偌大地球的那一塊地,我都很想念他們。我想念我們一起在車上,一起聊著別人的八卦,或者看著車窗外快速掠過的車輛,或者大合唱著電台裡那首記憶裡的歌..........這一切一切我都很想,什麼時候我們還可以那樣?我們還可以再像中學畢業那樣,在海邊吃漢堡,拍傻照嗎?也許,我們應該並肩一起把腳埋進沙堆裡,然後看著遙遠的海平線,說自己的夢。當朋友們不在,那些美麗的地方都是遜色的。

在學院裡頭,能跟我聊得來的不多。跟我聊不來,通常不會搭理我。我慢慢的發現到,自己其實很孤僻。我沒有主動去攀談,甚至還讓人家覺得我來去一陣風。我一直都沒有讓自己去認真的交朋友,現在的朋友都是順水推舟下交到的。所以我感激老天爺這方面的眷顧,以我孤僻的程度,我絕對有可能一個人孤孤單單的過完4年的學院生活。

剛剛和阿美(我多久沒這麼稱呼她了啊)聊了一陣子。她也在準備考試,說想找回以前那個會把考試考好而不是只求過關的自己。她還說,她的人生一直在改變,因為她一直在尋找,只是到最後,她還是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她只知道她不要什麼,但卻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其實我們都一樣,我們一直在尋尋覓覓一個答案。只是,我們連問題都搞不懂。"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裡頭,他們在海堤上說這各自的夢想,那讓我想起這個: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Caryne&b=43&f=1825903883&p=8

我現在,還是想要擁有全世界最美的屋子。17歲的李佳恩,我們還在路上。雖然不知道路往哪裡去,但只要繼續走,總會走到的。我希望,當我真的有了全世界最美的屋子,我可以跟我的好朋友們籌辦我的新屋入夥派對,因為我只打算邀請她們然後再來一次像阿美去英國前的那一晚。只是這次,我們不要設限,我們就喝了睡,醒了再喝,喝了再睡,醒了再喝....就這樣一直到我們把惆悵鬱悶都聊完,屋子裡還要有卡拉OK音響,我們要把每次唱K點了沒唱到的歌都唱到生厭為止!我們要這樣無法無天沒日沒夜的瘋狂到把這輩子的委屈都發洩出來,然後我們精神抖擻的回到自己的生活裡。每當想起那種瘋狂,我們會偷偷的笑。每天抬頭望向天空至少一次,然後微笑的複習一遍彼此的笑聲。

室友下午的時候問我,說我的夢想是什麼?
我想了一下說,旅行。
室友怔了一下說,哦,所以你想當一個平凡人。

什麼時候,平凡人居然成了一種夢想?
平凡,也很不錯。我真的單純喜歡旅行而已,因為我有傳說中的三分鐘熱度人格。我總是在馬不停蹄的改變,一會兒喜歡這個,一會兒喜歡那個,一會兒想這樣,一會兒想那樣。所以我不喜歡在同一個地方呆太久,媽媽說我這種個性最後會害了我自己。。。。SO BE IT。。。我不介意。我終於明白做自己的真諦是什麼。做自己,是盡可能讓自己處於一個舒服的狀態,然後悠然地面對因應而發的變數。我喜歡悠哉的自己,即使因為這樣大家都覺得我傻傻的,即使這樣然教授們覺得我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人,即使因為這樣讓很多人鄙視我。。。呵呵,是金子總歸要發光的,但滿地都是金子的時候,我就不知道自己是那一個了。但是這樣我ok,我甚至不覺得有問題。我喜歡現在這個看起來什麼事都不上心的自己,其實我有的。但只有懂我的人知道,謝謝你們知道我的了解。

我總是希望自己可以保持一個永遠在旅行的心態,總是跟自己說這裡的事辦完以後我就要離開。我不冀望自己可以出人頭地,但我希望可以保持真實的自己。當世界急欲把我們同化,我希望我自己決定我的方向。我不介意跟所有人背道而馳,因為如果我這輩子只是乖乖的走別人劃下的路,那何苦要有我?複製人就可以了不是嗎?

既然上天創造了我,我就堅信我一定有我自己存在的價值。一定有一個,非我不可的理由,那些我走過的風風雨雨,在未來的某一天都會突然變得別具意義。我相信上天,所以我想要努力的活着,即使我常常瀕臨崩潰,但我還是會站起來拍拍塵土昂首闊步的走下去。

我還要用力的感受生活裡的點點滴滴,乃至最最最最細微的部分,我要收集所有的情緒,所有的生活,好好的封在記憶裡頭。等那一天,我要在一棵跟我同年齡的樹下喝著老酒,睡在我的回憶裡。

慢慢的,我學會了區別什麼是我要的,我不要的,我需要的,我不需要的......

所謂的生活,我想要,”活著“的感覺,和”活過“的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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